为了便于作品的收集和管理,组委会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分赛区。并对分赛区进行统一管理、统一宣传、统一包装,具体要求如下:
1. 分赛区设置:
全国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单列城市
2.征稿事宜:
征稿时间:
2007年9月10日 至 2008年1月31日
参选事项:
由各分赛区承办方按照组委会对作品的统一要求进行征稿,按照专业分为书法、篆刻、国画、油画四个组,经过筛选后,于2007年12月15日评选出120人(每组30人)进入全国总评选,同时,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120个人的入选作品邮寄到北京组委会,参加全国总评选。
3. 分赛区活动
新闻发布会
分赛区要在组织征稿活动前,于2007年10月召开新闻发布会,至少邀请当地20家核心媒体参加,进行新闻报道和全面的市场推广。
联合美院互动活动
分赛区在进行选拔活动的同时,要至少举行一次和当地美院联合互动的地面活动,借助美院活动提高本次提名展在分赛区的影响力和专业性。
4. 对分赛区的支持
A. 宣传支持
天天中国艺术网(www.365ccm.com)登载分赛区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,并设立分赛区专栏,展示承办方的资料以及选送的作品;
合作网站、电视媒体、报纸媒体等登载分赛区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B. 资料支持
组委会无偿向分赛区提供1500份《征稿启示》,(《征稿启示》上印有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批准文件、组织机构、举办单位公章、征稿详细内容等);
组委会无偿向分赛区提供宣传海报;
5. 合作资格:
承办方资格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一定资本运作经验的文化公司、广告公司、书画院、画廊等实体单位。
组委会对承办方的委托书(附件)。
6. 权利义务:
承办方须向组委会提供企业资质证明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企业办 公地点使用协议书和产权证复印件;
可自行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,开展宣传、征稿工作;
承办方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开展赞助招商的权利。
